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我单位已组织完成了[核设施名称]退役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同位素分离实验室退役项目
建设单位:清华大学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建设内容:对工程物理系同位素分离实验室进行退役,完成现存各类设施、设备的拆除、去污、清理,完成排风、照明等相关设施的拆除和清理,对建筑物表面(保留建筑物含墙体、地面、屋顶)进行剥离去污,最终达到无限制开放水平。
环评批复单位及文号:生态环境部《关于清华大学同位素分离实验室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4]47号
二、验收结论
我单位于2025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了清华大学同位素分离实验室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资料审阅和认真讨论,形成了《清华大学同位素分离实验室退役竣工(退役)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
三、公示内容
(1)《清华大学同位素分离实验室退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线下查阅。
(2)《清华大学同位素分离实验室退役竣工(退役)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
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旸
联系电话:1391066221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工物馆273,100084
特此公示。
2025年11月3日